基隆公車駕駛拒載身障者 市府:一週內懲處

基隆公車駕駛拒載身障者  市府:一週內懲處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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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6日電)基隆市202路線公車駕駛員林姓男子日前以無陪伴者陪同及車上客滿為由拒載身障者。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今天說,市府會在一週內懲處並加強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長陳新埤和余治明下午在市府舉行檢討記者會,陳新埤表示,在公車處服務14年的駕駛員林姓男子,4日晚間6時58分在「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站牌處,見使用電動輪椅的民眾等候搭車,以無陪伴者陪同及車上客滿為由拒載。

陳新埤除代表公車處向這名身障民眾致歉外,並表示公車處會加強教育駕駛員,站在乘客立場服務乘客,並將訂定嚴格稽查標準予以落實。

余治明表示,駕駛員遇有特殊需求民眾,應當安排先行上車,待輪椅安裝固定後,再請一般民眾上車,根據公車錄影畫面,明顯只剩下身障民眾停留在原地,駕駛員聲稱客滿,而忽略身障民眾的需求,當天的處置明顯不妥,針對公車拒載規定,並未包含電動輪椅無陪伴者,林男在服務上有疏失。

余治明說,有愛城市的目標,應是兼具包容、尊重每一名市民,市府無法坐視甚至忽略這類事情發生,特別是社會上需要被幫助的身障民眾,市府將在一週內針對此事件懲處,並加強向公車駕駛員宣導,避免同樣事件再次上演。(編輯:方沛清)1120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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