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4日電)台灣美光晶圓工會今天表示,美光要求工會澄清媒體報導內容,否則將對工會及工會幹部提告;工會為此提出3點聲明,呼籲美光在協商中公開資遣方案、名單等資訊,以回應工會訴求。
台灣美光晶圓公司企業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2月17日收到台灣美光寄的電子郵件,信中告知,如果工會沒有在一定期間內,對於近日記者訪問美光裁員一事的內容進行澄清,將對工會及工會幹部提起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訴訟。
台灣美光晶圓公司企業工會表示,針對近期工會對外發表的言論,提出3點聲明。第1點,工會自去年12月起,即開始收到相關媒體報導,美光所屬集團有裁員政策的消息,工會即於各式協商場合,要求美光提出公開裁員方案,並且與工會協商。
工會表示,至今未獲美光明確回應,甚至從今年1月起,歷經3次美光臨時變更會議時間,使工會不得不在裁員啟動後,於2月15日第一次協商時,中場休息時間接受記者訪問,因為裁員已經開始,所以工會只能表達希望美光停止裁員、公開資遣方案且不能強迫員工,並依據網路訊息、員工回報受約談經歷,回答記者提問。
工會說,第2點是在2月15日會議前,工會即接獲員工申訴,也協助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同時自13日起,現場員工幾乎每天都會見到工作到一半的員工突然被主管帶走至小房間約談、在主管護送下離開公司。
工會也說,依被約談員工回報,公司在約談時告知員工,若不當場接受公司提出的方案就會被公司資遣,部分員工因擔心丟掉工作卻只能領取法定資遣費,便在未與工會討論的情況下倉促簽署離職協議書,接受公司提出的方案。
工會強調,上述情形都是現場員工親眼所見、親身經歷,如美光認為工會有非事實的陳述,應公開對外說明,讓其他在職員工相信,而非給予12名工會幹部壓力。
工會表示,第3點是針對美光主張工會公開受訪破壞公司跟員工的信賴關係,工會強調,破壞跟員工信賴關係的不是工會,而是消息不公開、資訊不透明、不斷變更開會時間的公司;呼籲美光,應該在協商中向工會公開資遣方案、名單等資訊,本於勞資對等原則回應工會訴求。(編輯:李錫璋)1120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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