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4日電)居家工作型態因工作時間難定義、無法申請加班等,衍生許多勞資爭議。台北市首創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3月1日上路,要求企業建立工時回報機制、尊重離線權益等。
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實施「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是地方政府首度對居家工作制訂相關保障措施。
此原則屬於行政指導性質,3月1日上路,包括「勞動權益不得損害」、「勞資協商書面約定」、「建立工時回報機制」、「尊重勞工離線權益」、「重視居家工作安全」、「設置申訴處理機制」、「提供必要設施補助」等7大重點、14項條文、25項自行檢核項目。
勞動局表示,此原則意在提醒雇主實施居家工作時應考量勞動保障措施,落實勞動權益保障,讓勞工可以安心居家辦公,減少居家工作發生的爭議案件。
勞動局表示,因疫情影響,北市許多企業啟動居家工作等分流或居家防疫措施,不需進辦公室提供勞務,衍生許多勞資爭議與陳情案件,如居家辦公降低勞動條件、居家工作時間未明確記錄、非工作時間仍被交付工作無法申請加班、在下班時間無法充分休息等。
勞動局日前針對912家企業進行問卷調查,有75%事業單位認為勞工差勤管理確實有困難,主要理由有難以掌握勞工實際工作情形、勞工不熟悉新的差勤記錄方式,導致出勤紀錄闕漏等;另有100家以上企業表示,疫情降級後仍會保留居家辦公的型態。
而勞動局針對848家事業單位進行輔導的結果,有3成左右的事業單位實施居家辦公時,未達法令標準。如未依法記錄工作時間至分鐘、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等,且後續追蹤檢查仍有36家事業單位未改善而受罰,總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03萬元。
勞動局長高寶華提醒,事業單位必須讓工作時間與休息或休假時間的界線明確化,賦予勞工「離線」權利,而「離線權」的保障也是國內首度正式納入政府的保護措施。(編輯:李錫璋)1120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