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連2起衛生工程行偷倒水肥污染環境 逮人送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日電)嘉縣檢警環聯手,1、2月連續查獲2起衛生工程行隨意偷倒水肥污染環境案件,造成滿天臭味,行為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嘉義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月17日接獲通報中埔鄉某溝渠遭偷倒水肥,立即派員會同當地派出所警員至現場稽查,到場時雖未發現行為人,立即展開蒐證,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獲邱姓行為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另外,2月17日又接獲通報新港鄉某農地有遭偷倒水肥情形,會同當地派出所警員至現場,當場查獲楊姓行為人及犯案車輛,除行為人以現行犯移送法辦外,犯案車輛亦遭查扣。

環保局長張輝川說,環保局持續與檢警調緊密合作,加強廢棄物非法棄置查緝及各大路口攔查;此次查獲2起案件,行為人所駕駛的犯案車輛皆為衛生行所有,收取社區及家戶水肥後傾倒至鄉間溝渠、農田,污染環境。

張輝川強調,偷倒水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規定,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陳仁華)11203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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