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3日電)狒狒出沒桃園,牠的物種從「東非狒狒」一度被修改為「豚尾狒狒」。桃園市農業局今天傍晚表示,隨著可供辨識照片增加,專家再次鑑定後確認物種為「東非狒狒」。
桃園市平鎮區鎮興里長黃志杰今天上午指出,有一隻狒狒已在平鎮出沒12天,牠僅採食蔬果、未傷害人,但圍捕未果。
黃志杰今天下午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他先前與獸醫在追捕時,曾2度與這隻狒狒「面對面」,他經過徹夜物種研究,並根據狒狒正面近照與獸醫進行討論後,認為這隻狒狒是「東非狒狒」。
桃園市農業局隨後指出,這隻狒狒經屏科大副教授蘇秀慧初步鑑定為「豚尾狒狒」,但隨著不同角度、可供辨識的照片增加,經再次鑑定後確認牠的物種是「東非狒狒」;詳細物種鑑定,還是要待抓到牠以後。
桃園市農業局林務科長吳秀真傍晚告訴中央社記者,持續依據民眾通報進行追捕,目前已搜索平鎮、新屋等2區,但截至目前都沒有發現狒狒蹤影;夜間將利用智慧科技夜間熱成像儀器全面搜捕,同時正向交通部申請使用遙控無人機進行空中作業。
她說,今天出動人力包括林務科、動保處及委外的協助廠商共約6人,晚間會檢視儀器準備情形、空拍機申請進度等調整派遣人數,目前還無法確定追捕行動會持續到多久,將視現場狀況決定;後續若捕捉到狒狒,已與林務局安排運送到安置地點。
桃園市農業局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追蹤牠至最後出沒地點在新屋梅高路三段附近,但尚未發現牠蹤跡,仍在附近搜查及待命,並持續掌握狒狒通報動態;捉捕規劃原則先備妥誘捕籠進行誘捕,視狀況必要由動保處獸醫以吹箭方式捕捉。
狒狒為野生保育類動物,農業局指出,依野保法規定,只有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才可持有、飼養與繁殖,一般人不能飼養;若發現是民眾私養,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規定追蹤處理。
農業局提醒,民眾若發現此狒狒,請透過119或1999專線通報,或通知當地里長,以利後續追蹤處理;民眾遇到狒狒時,手中不要有食物,避免吸引狒狒覓食接近,務必放下食物遠離牠,避免遭受攻擊。(編輯:戴光育)11203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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