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5日電)台南市地方里長近日收到紙媒刊物,內容提及台南光電發展。市府經發局表示,報導內容未經查證,多和事實不符,聳動言論易讓讀者對現行光電及農地法規產生誤解,實不可取。
市府經發局22日透過新聞稿指出,有必要澄清紙媒刊物報導,以免以訛傳訛。首先,「市長黃偉哲率先表態不審查台61線以西光電案」,黃偉哲早於2019年5月就表態「台61線以西」地區「暫不開放農地申請漁電共生」。
第二、「九崴電廠案是市府主動拒絕審查」。經發局說明,市府表達「在中央與地方沒有共識前,不會審查九崴電廠開發案」,以維護市民安全和環境優先。
第三、「特定農業區不能做地面型光電」。經發局表示,依「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第30-1條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附錄1之2,特定農業區屬第1級環境敏感地區,原則上要做農牧使用,不能設置地面型光電。
第四、「後壁區光電案場面積比例僅約0.1%」。經發局引用資料指出,後壁區總面積約7221.8公頃,其中農業用地總面積5386公頃;經發局審查2公頃以下,僅核准14件面積約6公頃,均為不利耕作地,佔農地總面積0.1%。
第五、「所有光電申請案均依法審查,不合格即退件」。目前機制為水利、農業、經發等局處聯合審查,流程透明化,若業者提交資料不合格,就會退件並說明理由。
經發局呼籲,媒體報導應本於事實,且善盡查證與平衡責任,切莫聽信不明消息來源,製造民眾誤解。(編輯:孫承武)112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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