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東縣27日電)近期缺水導致草木乾枯,放牧牛隻草源不足,有部分飼主將牛隻移至省道附近土地放牧,台東縣政府重申放牧牛隻須離省道200公尺以上,違者開罰,最高新台幣6萬元。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今天發布訊息表示,縣內省道因曾發生多起牛隻誤闖公路,甚至有用路人晚間因視線不佳撞到牛隻不幸喪命的事件,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縣府已於2020年訂定「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並於同年11月下旬公告,明定縣內台9線及台11線200公尺內不可以飼養牛隻,且所有牛隻必須釘掛耳標。
近來缺水嚴重,山上草木成長停滯,甚至枯萎,導致放養牛隻草源缺乏,飼主需額外提供牧草或農產副產物補充。近期發現有飼主將牛隻移至省道200公尺以內土地上放牧採食,違反台東縣放飼養家畜管理自治第5條第1款,距離省道200公尺內,不得飼養牛隻的規定,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處長許家豪呼籲轄內飼養戶,放牧牛隻必須距離省道200公尺以上,並加強放牧場域的圍籬維護及牛隻標識工作,避免牛隻逃逸遊蕩,危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會持續指派專人執行放牧牛隻管理工作,養牛戶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編輯:郭諭儒)11203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