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日電)為落實地下水保育與水井管理,自3月13日起至年底前,未經核准鑿井引水者可主動向市府申報輔導納管,南市水利局今天提醒民眾把握期限主動申報,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面對極端氣候,地下水資源透過納管計畫後合理取用,可有效預防地層下陷及落實地下水保育管理。未登記水井逾期未申報且經查獲者,將要求限期自行封填水井並面臨罰鍰處分。
水利局今天新聞稿指出,依地下水管制辦法第17條規定,凡民國99年8月4日前即開鑿水井,不管是一般民宅、農業使用或工業使用,只要依主管機關公告納管規定於申報受理期間內申請納管即不用受罰,逾申報納管期限未完成申報者經查獲將限期水井所有人自行辦理填塞;屆期不遵行者,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
水利局說明,水井納管除可保育地下水資源外,對於使用水井民眾而言,接受輔導合法取得水權後,可獲得合法用水保障;另外,配合中央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經水井納管農業用水(灌溉、養殖及畜牧)水井免收各項水權登記規費,好處多多。目前已有約1600口既有未登記水井主動辦理申報完成,開放申報期間自即日起至今年底。
為便利民眾申報,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選擇,可分別就近至各區公所或至台南市政府民治行政中心服務台、永華行政中心服務台或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收件窗口填寫申報書後投至專用信箱。或透過水利局網站「水井納管申報」Web平台申報;或手機下載「水井納管申報及查詢」APP申報,同時設置水井納管專線06-6321212,解決民眾申報問題。(編輯:孫承武)11204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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