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金門7日電)農委會「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指定金門縣瀕危物種保育野生動物歐亞水獺,透過生態服務給付,鼓勵民眾關心生活周遭環境,採取友善環境措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年起推動「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其中指定金門縣瀕危物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歐亞水獺為執行重點,透過生態服務給付方式,鼓勵民眾關心生活周遭環境,採取友善環境作為。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本年度給付方案共規劃3大項目,包含以社區為對象的「巡護監測給付」、魚塭等經濟生產區域入侵的「自主通報給付」、以及通報水獺受傷或死亡的「水獺通報獎勵金」,其中社區巡護自即日起開放申請。
金門建設處長張瑞心說明,自配合推動試辦方案起,社區踴躍參與成效顯著,111年度共有21個社區申請巡守隊,透過紅外線自動相機架設,有17隊社區拍攝到水獺影像,並協助整理水域周邊環境,移除廢棄網具及垃圾,已有良好成效。
建設處表示,不論有無水獺出沒,社區發展協會或在地民間團體皆可成立巡守隊,在社區周遭風水池、溝渠等水獺可能出沒區域巡守,如有發現棄置網具垃圾、水域污染等。經通報相關單位或協助處理,每月依執行比例核發新台幣5000元獎勵金。
此外,若在巡守範圍內,同意配合縣府或委託團隊架設自動相機,有拍攝到水獺影像,將再發給社區5萬元獎勵金,每年以2次為限,每次影像拍攝時間至少相隔3個月。上限為20個社區或民間團體,若逾上限,將審核後擇定公布。
民眾如發現疑似水獺危害魚塭或養殖區域,在不危害水獺生存下,立即通報縣府,經縣府勘查確有水獺活動及受危害事證者,先發給3000元獎勵金,每場域以領取1次為限;此區域評估後,民眾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且改採友善設施者,在3個月內以自動相機拍攝到水獺出現,再發給1萬元獎勵金,每年領取1次為限。
建設處說明,為提倡民眾對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若民眾有發現傷病水獺個體,通報縣府前往救援,且經查核確實非蓄意傷害及捕捉行為,每案核發5000元獎勵金;另如發現路殺或死亡水獺,立即通報縣府,每案將核予優先通報者2000元水獺死亡通報。(編輯:郭諭儒)11204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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