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修法滅龍崎案 地方環團要求廢止歷年環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4日電)台南市龍崎掩埋場爭議多年,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環評法」增修條文,但地方及環團都要求環保署應儘速行文歐欣公司廢止歷年環評許可,才能避免此案「還魂」。

在地方抗爭多年、曾參選台南市長的前台南市龍崎區牛埔里長陳永和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只有民進黨想通過的法案,沒有通不過的法案,環評法增修條文雖三讀通過,但他只看結果,不看過程。

陳永和表示,環保署應儘速行文歐欣公司廢止歷年環評許可,才能徹底讓此案失去敗部復活的機會;當時他堅持修正環評法,引來許多罵聲,這些人應該道歉。

長期關心此案的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也要求環保署儘速行文歐欣公司廢止歷年環評許可。黃煥彰更希望經濟部工業局廢除歐欣公司的興辦事業計畫書後,面對歐欣公司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一定要打贏,以避免龍崎案「還魂」。

台南市長黃偉哲則表示,感謝中央修法,傾聽台南龍崎居民聲音,守住龍崎自然地景、捍衛環境正義;他擔任第一任市長時,第一份公文就是處理歐欣掩埋場開發案,阻擋掩埋場在龍崎的開發。

黃偉哲說,台南市政府貫徹立場,包含審議劃設自然保留區和地質公園,持續和中央溝通研議修法可能性,如今修法通過,這是龍崎居民的勝利、環境的勝利、及台南的勝利。

台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民國108年時函文通知歐欣「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失去效力,並向高等行政法院上訴,表達水土保持計畫失效的適法性。農業局也規劃「龍崎工業區牛埔惡地指定自然地景評估報告書」,110年審議通過劃設281公頃自然地景。

此外,市府今年3月15日函請環保署研議廢止「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後續也將替環境守護把關。

經濟部去年12月廢止歐欣公司興辦事業計畫書,但因「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此案環評審查結論仍未廢止,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領銜提出增訂「環評法」第16條之2條文草案,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堵住死灰復燃的漏洞。

依三讀通過「環評法」第16條之2條文,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審查結論公告後,開發單位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其開發許可文件者,審查結論失其效力。本法修正前已公告者,適用前項規定。代表龍崎掩埋場案適用此條文。(編輯:孫承武)11204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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