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9日電)新北市消保官日前會同動保處等局處人員聯合稽查寵物食品標示,共查核340件商品,其中逾3成商品、116件不合格者,市府針對不合格者已函令業者限期改善。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近年來大眾飼養寵物風氣日盛,為避免消費者採購的寵物飼料或食品,因來源不明而危害寵物健康,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日前會同經濟發展局及動保處人員,就寵物食品標示項目進行多間寵物店聯合稽查。
法制局表示,消保官等人針對寵物食品包裝標示進行稽查,查核項目包含製造及進口商名稱電話、成分、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年限、保存方法、淨重或容量等,總計抽樣查核340件商品,其中不合格有116件,不合格比例達34%。
法制局表示,市府已函令不合格商品的業者限期改善,若仍未改善者,可依商品標示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動物保護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方沛清)11204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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