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薪資與實領不符挨批 業者:面試有說須過考核期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有民眾在網路貼文指稱到中市一家度假旅店應徵房務人員,徵才廣告號稱5萬元,實領薪資只有3.9萬;業者今天表示,在面試時都有說清楚,須通過3個月考核期才能領5萬元。

有民眾在網路貼文指稱,當初看到台中市一家度假旅客的房務人員徵才廣告,號稱月薪5萬元,直到發薪日才發現薪資條只有3萬9249元,問過公司會計才知還在試用期,質疑公司徵才內容不實。

對此,這家度假旅店胡姓營運長告訴中央社記者,在面試時就有清楚說明,要通過考核期才能領到5萬元,而且雙方也有簽勞動合約,但對方只做了1個月就請假及離職。

業者指出,他們飯店住房率平均7成多,假日約8到9成,目前一般房務人員薪資不到3萬元,公司提出更好的薪資條件,與這名離職人員同梯錄取的還有4人,現在都還在工作崗位上。(編輯:陳仁華)11204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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