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開發案毀綠地?高市府:生態與發展兼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4日電)高雄市都發局計畫開發澄清湖風景區旁的7.88公頃水岸公園綠地,民團質疑市府為蓋豪宅毀綠地,內政部營建署今天下午進行計畫審查;高市府運發局澄清,開發兼顧生態、生活機能。

民團今天上午邀請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等朝野立委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民團指出,如果計畫通過,湖岸的滯洪公園、綠地、樹海將被毀,全數變成高大的水岸第一排豪宅大樓,除了影響風景區景觀,也會增加水源污染、淹水風險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在會中表示,應優先選擇已開發的停車場區域,儘可能遠離湖岸;澄清湖是高雄觀光風景區、飲用水保護區,應在湖岸邊留設100公尺以上的水源保護綠帶,但市府規劃蓋大樓,道路又緊鄰湖岸。

高雄市政府運發局發布新聞稿澄清,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以澄清湖棒球場為核心,串連捷運黃線Y3、Y4站,並劃設8公尺退縮綠帶,以保留樹木;全區規劃8.21公頃大面積公園綠地,其中北側2.14公頃作為滯洪公園,南側開闢6.07公頃作為運動休閒公園使用,澄清湖特定區整體公園綠地比率10.31%符合法令規定,生態、生活機能將更為完備。

立委吳怡玎、林岱樺、陳椒華等人皆出席記者會,陳椒華說,高雄飲用水品質全國最差,中央政府每年編列預算進行水質改善,現在市府卻要在取水區的澄清湖1公里內開發,這範圍應不能開發。

市府都發局表示,本案變更位置位於35公尺寬大埤路的東側,並非緊鄰湖岸,計畫書規定建築物臨道路側須退縮8公尺以上建築;建築規劃配置並非沿路線全面狀建築,中間也保留開放空間,未來建築距離現在水岸邊至少達43公尺至243公尺以上,後續也會有都市設計審議機制把關,將不會有破壞水岸景觀之虞。

運發局指出,計畫中有規劃區域性公園兼供滯洪池用地,且出流管制計畫已經審查通過;另外,計畫區未座落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且與飲用水取水口有一定距離。

運發局強調,澄清湖棒球場民國88年啟用,周邊缺少整體規劃,無便捷大眾運輸系統,且鄰近公共設施用地自民國58年劃設至今多未開闢;市府希望將捷運黃線、棒球場、澄清湖機能整體規劃,打造為生態休閒兼具的運動園區,帶動鳥松及周邊發展。(編輯:陳仁華)11204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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