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提高生育獎勵金 議會通過發放日期回溯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台北市長蔣萬安推動提高生育獎勵金,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通過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民政局表示,將增新台幣4.6億元預算,約3800名新生兒受惠。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上午討論「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等提案,台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等官員列席報告,經討論後,議會法規會決議通過修正建議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將送大會二、三讀。

陳永德在法規委員會報告時說,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天一致決議生育獎勵金發放回溯到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第一天也就是去年12月25日,預計須增加4億6000萬元,加上原本法定預算4億1000萬元,發放生育獎勵金共8億7000萬元,後續若不足以第二預備金因應。

陳永德表示,北市府原修正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是在今年3月17日生效,施行日期為4月4日,只需送議會備查,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通過決議回溯發放日期,修正辦法經議會大會通過後,將送北市府市政會議討論,預定時程約2個月,但不影響發放生育獎勵金回溯日期。

陳永德會後受訪指出,議會法規委員會決議通過生育獎勵金回溯日期,尊重議會決議,後續須經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將以補發方式提供給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4月3日出生的新生兒爸媽,初估此段時間約3800名新生兒受惠,且會向市府報告有議員在法規委員會建議應提高生育第二胎、第三胎的獎勵金。

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原規定,設籍北市的第1胎新生兒將發給家長2萬元、第2胎發2萬5000元、第3胎以後每胎發3萬元。

為實踐蔣萬安政見,台北市民政局啟動修法,生育獎勵金第1胎提高到4萬元、第2胎4萬5000元、第3胎以後每胎5萬元,民政局已在今年4月4日實施發放提高後的生育獎勵金。(編輯:張銘坤)112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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