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0日電)台中捷運今天發生重大工安事故,高雄市政府隨即檢討因應,包括捷運、輕軌、台鐵、高鐵等兩側工地,在開工前強制審議;另外加強工地安全巡查,以及塔吊作業安全講習。
台中市南屯區一處建案中午發生塔吊掉落意外,業者於頂樓施工拆除塔吊時,不慎造成塔吊掉落,砸中捷運車廂損毀,造成10人受傷、1人死亡。
高雄市政府副市長林欽榮第一時間立即指示勞工局加強辦理塔式起重機作業安全講習;工務局針對捷運、輕軌兩側建案加強工地公安稽查。
工務局表示,去年4月26日針對捷運、高鐵、鐵路、高架道路等交通要衝兩側工地發布實施「高雄市政府強化鄰接交通要衝之建築工程及營繕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要點」。
依要點第5點規定,起造人、拆除等申請人或行為人應依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作業原則及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等規定,於申請開工前或拆除作業施工前,提出經監造人或監督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簽證施工計畫書,並由工務局、交通局、勞工局、捷運局、交通主管機關及相關專業技師公會會同審議,同意後始得開工或進行拆除作業。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指出,針對工地易發生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感電等危害項目都加強管理,並執行每週有2天與相關局處進行工地聯合稽查;另每週計有3天偕同專業公會(包含土木技師公會及建築師公會)進行工地稽查,要求建築業者確保所有施工場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若違規者立即通知改善,必要時勒令停工並開罰,對營造業者也會追究相關責任。
建管處強調,為強化鄰接全市交通要衝建築工程及營繕工程,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大眾捷運法、鐵路法及建築法所定安全管理作為,確保公共安全,持續嚴格督促建築業者設置安全設施。發現違規立即勒令停工罰鍰,對於營造廠未落實安全與承攬管理責任也將從重處罰。(編輯:孫承武)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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