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鄉長6/18補選 檢調警維護選舉治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7日電)花蓮富里鄉長補選將在6月18日投票,為防制賄選及暴力介入,花蓮縣地方檢察署與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等單位今天舉辦查賄座談會,期望檢調警合作全力淨化選舉治安。

去年九合一大選,政治素人張容榕當選富里鄉長,12月25日沒有現身宣誓就職,鄉公所今年以來2次通知張容榕補宣誓都未到,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確認富里鄉長出缺辦理補選,補選將在6月18日投票。

「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查賄第2場座談會上午在玉里分局禮堂舉行,由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查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郭景東等人參加。

郭景東主持會議,會中勉勵執法人員,落實法務部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中所指示的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

持續查處幽靈人口遷徙情形,針對不合理情形加強查訪;關注節慶送禮、餐會或宮廟、社區協會、老人會旅遊活動等是否涉及賄選;廣蒐情資,陳報有效、有價值的情資;確實保護檢舉人身分,對檢舉事項製作匿名檢舉筆錄以明獎金歸屬;注意投票前現金買票情形,並掌握地雷引爆時機點。

每逢選舉,買賣選票、假訊息(抹黑、誹謗)及暴力情事屢見不鮮,影響選情至鉅,地檢署呼籲民眾選賢與能,不要選錢財,要選一位願意為地方服務犧牲奉獻及對地方建設有幫助的好人才,才能帶動地方繁榮。

民眾如遇行賄行為,應保留鈔票或物品上的指紋,並準備攝錄影器,錄下或拍下當時的對話及影像,勇於舉發,司法單位對於舉發人身分及發放檢舉獎金絕對保密。(編輯:郭諭儒)11205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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