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9日電)手寫罰單常有錯誤,台中市議員李天生列舉烏龍罰單,有「超速1563公里」「駕駛汽車未繫安全帽」等,要求加速推動電子罰單,警察局表示,明年可全面實施電子舉發製單。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李天生質詢指出,111年台中市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其中員警錯誤舉發件數245件,民眾申訴成功撤單880件,取締罰單未全面電子化,烏龍罰單不斷,要求加速推動電子罰單,提升執法品質。
李天生列舉多張烏龍罰單,罰單登載的偵測時速高達1623公里、超速1563公里,還有明明是騎乘重機,卻填寫「汽車駕駛人」,以及駕駛汽車未繫安全帽、限速「005」公里、「闖紅紅」等。
他說,手寫一張罰單需要5至10分鐘,但因時間匆忙、場所吵雜、民眾不耐等待等因素,常出現誤植情形,加上員警以站立方式,人工填寫方式寫罰單,字跡潦草不清。
李天生強調,警察局自2020年起推行電子製單,目前攜帶式印表機數量為499台,本年度購置120台,但仍是不夠的,要求要多購置電子罰單的電腦,讓手寫逐年減少。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目前有449台攜帶式印表機,今年將增加120台,初步應可滿足,若寫錯的員警,也會被申誡。警察局表示,自109年起,警察局將電子舉發製單列為交通執法重點政策之一,預計明年起警察局所屬各單位可全面實行電子舉發製單。(編輯:謝雅竹)112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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