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8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台北市現在仍有未列管和塗銷的214條消防通道黑數,持續開罰違停,要求研議改善;台北市消防局和交工處今天說,將進行清查、記錄並塗銷字樣。
何孟樺15日於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質詢時提到,消防局於2006年3月頒布「台北市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正式列管消防通道,初期列管120條,後續迄今共有185條。
她指出,最近收到民眾陳情日前於內湖區成功路5段的1處巷弄消防通道停車遭開單,但後來才查知上述路段非屬現有列管消防通道,但路面上卻繪有「消防通道」字樣,事後向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才予以銷單。
何孟樺說,因民間要求所劃設卻未列管的消防通道,目前了解仍約有214條的黑數,且仍持續舉發違規停車。另外,去年查處消防通道違規停車案件就有2萬4500餘件,其中就包含未列管的「假消防通道」。
她要求,消防局應和台北市交工處研議如何改善「假消防通道」的問題。希望2週後給相關報告。
消防局長莫懷祖答詢表示,針對上述成功路個案要回去查詢相關資料再報告,但消防通道須有劃設紅線才能進行開單。
莫懷祖說明,北市消防通道的劃設標準是於2006年起統一由消防局整理,現存部分未列管的消防通道,有些是因地方里長認為有必要才予以保留。允諾將於2週內給議員相關說明。
消防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取締違停是以道路劃設的禁停紅線為執行要件,有關禁停紅線劃設,仍需由交工處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劃設,並由台北市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法,針對違停進行取締,非以「消防通道」字樣作為執法要件。
另外,2003年「消防通道淨寬專案」即於路面加繪「消防通道」字樣,當時應是由北市府交通單位會勘後劃設,消防局自2006年3月31日起依「台北市政府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清查北市巷道。
消防局指出,目前列管消防通道共185處,繪設消防通道前都會邀集相關局處至現場辦理會勘,由消防局建議劃設消防通道禁停紅線範圍後,再交由交工處劃設消防通道字樣及禁停紅線;另非列管巷道,已於2012年函交工處。
交工處也說,後續會配合消防局檢討結果辦理,清查、記錄北市現有上述情況的巷道,再派人塗銷字樣。(編輯:李錫璋)11205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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