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履約金 北市府:若未支付廠商可強制執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的履約調解費新台幣2億餘元爭議,多名議員今天質疑蔣市府未複查柯市府所下決議,建議送監察院處理;台北市文化局說,若年底未支付餘款,廠商可強制執行。

台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今天進行「北藝中心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費履約爭議調解之追加經費案」專案報告。

台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說明,北藝中心於民國105年因施工廠商倒閉,後續移標導致工期延長,最後於110年竣工、111年7月開幕,因中間工期延長,所以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在110年4月依法向台北市政府提履約爭議調解(新台幣4.88億餘元),110年7月至去年9月共召開7次調解會議。

針對是否仲裁部分,蔡詩萍表示,期間有請律師進行利弊分析並向教育委員會報告,當時推敲後認為結果會較有利於廠商,經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於110月11月同意調解建議後,最終達成由台北市政府支付2.3億餘元。

由於北藝中心履約爭議款項調解成立書載明北市府要支付兩筆款項,其中去年底已先支付第一期的委託技術服務賸餘款262萬餘元,另一筆2億餘元預計今年底支付。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認為,此案柯文哲是希望在交接期間完成任務,且參考多方意見後,其所做止訟問題的決定也省下許多錢,認為該付的錢就趕快付。

民進黨市議員洪婉臻則指出,北市府重大工程相當多,北藝中心施工進度嚴重落後所導致超額罰款,文化局應好好檢討、究責。

同黨籍市議員簡舒培和許淑華則說,蔣市府並未針對柯市府所下決議進行複查,針對廠商最初所提的4.88億餘元未做諮詢就直接送調解,且重複計算質疑也被否決,建議送監察院和政風單位處理,認為強制執行並非負責任態度。

國民黨市議員徐巧芯認為,若要進行相關弊案疑義調查,就應送監察院或是提告柯市府,但調解日早已決定,蔣市府也只能按照調解內容走,以保全市民不要有更多損失。

民進黨市議員王閔生詢問,台北市長蔣萬安有無針對此事開專案會議討論,看是否有其他補救方式,金額訂定仍是個大謎團,認為議會預算審查權直接被閹割。

蔡詩萍答詢表示,施工廠商倒閉問題錯綜複雜,相關公務員都是兢兢業業在執行公務。

他說,蔣萬安知道此事,但因已是上任前的決定事實,法律程序上已無法補救。由於調解效力等同訴訟效力,若北市府今年底未支付餘款,廠商可以強制執行。

委員會最後決議,6月2日再進行相關預算審查。(編輯:張銘坤)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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