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某畜牧場又排廢水 竹市府將依水污法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5日電)竹市府今天表示,香山區南港里附近有某畜牧場排放廢水產生異味,造成溪水污染及影響環境,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業者新台幣6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獲報鹽港溪遭排放黑色廢水,隨即由環保局派遣稽查人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為香山區某畜牧場所排放廢水導致。

市府表示,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檢測,後續經檢測結果排放廢水超標17倍,有繞流排放之虞,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市府指出,後續這家業者仍因排放廢水及異味問題,於6月3日遭民眾陳情,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後,採取放流水樣檢測分析。

市府說,另外也查獲此畜牧場有未依許可證件操作、未依檢測申報規定紀錄等違規情事,現場已命業者限期改善,並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待詳細檢驗結果出爐,會再增加罰款。

環保局提醒,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污染環境情事將祭重罰,並請民眾重視環保、提高環境品質,若發現有水環境污染發生時,可撥打市民專線1999或環保局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編輯:張銘坤)11206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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