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墓園墓主控遭新經營者勒索 新北:已介入協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8日電)百名墓主今天控訴,新北中和區私立春秋墓園改成新經營者後,勒索墓主新台幣百萬元,如果拒絕就被恐嚇挖墳。新北殯葬處說,此為前經營者、墓主與地主間土地糾紛,已介入協助。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與張錦豪今天陪同春秋墓園自救會召開記者會,戴瑋姍說,位於中和的「春秋墓園」1973年成立,被市府列為優良示範墓園,墓主並合法取得永久使用權。但某公司2020年取得經營權,改名「龍陵紀念墓園」後,墓主卻發現墓地都被貼上「若占用墓地將依法提告」公告,許多墳墓皆被鐵皮或鐵絲網圍繞不能進入,難以祭拜先人。

張錦豪說,墓主原先已花錢買墓地永久使用權,這間公司竟又向墓主索討60萬至200萬元不等使用費,現有1800多名墓主,已串聯超過400人成立自救會,要對抗惡質殯葬公司。

陳情人丁先生表示,這間公司用鐵絲網和鐵皮封住墓地和納骨堂並噴漆,還在墓地通道上堆滿雜物,讓家屬無法祭拜。且祭拜時公司還會全程派人盯著,簡直跟黑道沒兩樣。

陳情人殷小姐說,今年她去掃墓時,這間公司人員要求看身分證,並在旁全程觀看掃墓過程,不久她接到通知指要付180萬元,6月前若不動作就會挖墳。

還有陳情人說,這間公司另還規劃不同墓地區域出售,1坪要價300萬到1000萬元不等,簡直嚇死人,「陰宅比陽宅還貴」。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表示,私立春秋墓園共有64筆土地,有糾紛部分約占墓園內35%。爭點在於春秋公司並非設置人,也不是合法設施經營業者或墓園土地所有權人,且未取得墓園地主同意或授權,卻出售墓地給墓主使用,因此地主後續依民法向墓主請求費用或排除占用,在3次訴訟中均獲勝訴,判定春秋公司無合法權源販售。

新北市殯葬處說,春秋公司未取得「合法設施經營執照」,依法不得買賣,新北市政府曾就此多次依違反殯葬管理條例開罰;目前地主已同意由新公司取得設施經營執照,這間新公司是墓園經營業者,但並非地主,無權排除土地上已埋葬的墳墓,也不能對墓主求償。

新北市殯葬處說,今年5月已請這間公司協助墓主家屬不得驚擾現有墳墓,對於已做好墳墓還未下葬者,只要同意移轉對春秋公司債權,請這間公司同意先承接債務協助下葬,必須維護墓園秩序安定及墓主消費權益。

此外,殯葬處也已函請這間公司先停止販售墓園墓地,只能做維護墓園安全、清潔及內部行政等維持現狀的管理。

殯葬處補充,依今年5月協調會議結論,這間公司承諾墓主家屬如有雙棺墓基的下葬需求、想遷葬離開墓園,或有需要提供管理方面服務,都會全力配合,並願意協助墓主與地主間私權糾紛協議。同時,這間公司也已請律師協助墓主向春秋公司提出求償或提供相關法律幫助。(編輯:李錫璋)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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