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被濫用 花蓮市公所前人行道停車格疑遭占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每逢連假有相當多車潮進花蓮市區,造成停車位難尋,而花蓮市公所前人行道上設置9個汽車停車格引來民眾批評被占用;市公所回應指基於便民而設置,現有不同意見將研議管理。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表示,近日接獲市區民眾陳情,花蓮市公所前的人行道上設置的9個汽車停車格,自6月起發現晚間及假日遭長時間占用,更有多輛車被陳情民眾紀錄習慣性假日停放,造成民眾行走人行道不便,及遭質疑不需要繳交停車費。陳情民眾甚至曾看到駕駛在人行道上停車,然後走到旁邊餐廳用餐。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說明,人行道停車利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可得知人行道(騎樓屬人行道)以禁止停車為原則,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位)為例外。因此花蓮市公所前人行道上劃設停車格位應屬例外。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主任賴威任表示,可以理解民眾市公所洽公停車難尋,市公所基於便民服務提供臨時車位;但在下班及假日時段應嚴格禁止人行道停車,不僅影響行人通行及安全,更有享受不需要找停車位、不需要繳交停車費等「特權」疑慮。

賴威任建議,花蓮市公所應於臨時停車格架設清楚明確告示牌,標明可因洽公暫停時間,並強力宣導勿濫用臨時停車格,可能造成更嚴重的行人通行危險。

對此,花蓮市公所表示,基於便民在公所前劃設8個一般停車位及1個身障停車位,提供洽公民眾臨時停車,並於現場設置告示牌予以勸導,也將加強管理措施;若有占用情形,將研議管理辦法,希望民眾發揮公德心。(編輯:孫承武)11206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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