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0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宣布,將啟動「靜城專案」2.0,18日起車輛如果使用未檢驗合格的排氣管就告發處分,違者可罰新台幣3000元到3萬元,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只要在台中市區內行駛車輛,如果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認證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以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就告發處分。
環保局統計,今年截至6月18日,公害陳情案中噪音比率達42%,其中改裝噪音車輛占多數。
環保局也在聯合攔查排氣檢測發現,改裝車排氣檢測不合格率達37.5%,其中未滿5年新車不合格數占半數以上,遠高於去年機車平均定檢不合格率3.8%,由於改裝排氣管多未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觸媒轉化器),產生噪音及空污。
此外,環保局說,行政院環保署1日起公告加重夜間噪音車輛違規罰則,依台中市公告妨害安寧禁止行為,如果在夜間時段經攔查,首次使用非認證排氣管,將依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1小時,如果經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拍照超標案件,將罰3600元。(編輯:李明宗)11207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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