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民眾不配合登革熱消毒噴藥 最高可罰30萬元

中市民眾不配合登革熱消毒噴藥 最高可罰30萬元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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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4日電)台中市日前傳出有里長配合衛生局執行化學防治噴藥時,民眾拒絕入屋消毒還離家,台中市衛生局依據傳染防治法,將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成為台中市今年第1例開罰案例。

南部登革熱疫情升溫,台中市衛生局今天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目前已有2例本土個案,15例境外移入的登革熱確診個案。日前,有里長和消毒人員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未料有民眾拒絕後消毒人員入屋消毒還離家。

台中市政府強調,登革熱為法定傳染病,經公告且發通知單執行防治工作,法定程序完備後,民眾若拒絕、規避、妨礙進行傳染病防治,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開罰6萬至30萬元。

衛生局指出,此次的防治噴藥,市府相關公告程序均已完備,民眾看到里長偕同執行單位進行消毒,拒絕更外出,也未委託其他代理人,雖後來也完成噴藥消毒,但因民眾已先拒絕,將依法裁處。這也是台中市今年第1例開罰案例。(編輯:黃世雅)1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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