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後撿漂流木被逮 花蓮林管處籲公告開放前勿撿拾

颱風後撿漂流木被逮 花蓮林管處籲公告開放前勿撿拾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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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30日電)颱風杜蘇芮為花蓮帶來2天豪大雨,有林木倒伏被沖刷至河床形成漂流木,有民眾昨天在馬鞍溪河床撿拾,遭保七總隊當場查獲,花蓮林管處呼籲公告開放前切勿撿拾,以免觸法。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長黃群策表示,連日大雨為花蓮北濱及南濱海堤帶來少量漂流木(物)堆積,經清點後,均為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及垃圾,其餘近中央管河川區域因水勢仍湍急,目視僅有少量漂流木,須待溪水稍退再進一步清查。

廢棄物部分將於7日內完成清除作業,而漂流木則儘速動員進行具標售價值及貴重木辨識、註記及集運工作,完成後,將儘速與花蓮縣政府同步公告開放自由撿拾。

後續公告開放撿拾期間,林管處轄下工作站將設置檢查站,辦理漂流木檢查登記事宜,若撿拾漂流木僅作為自用者,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若有營利販售需求,除取得撿拾合法證明外,也須至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條碼網站登錄。

花蓮林管處呼籲民眾在開放公告撿拾前,如發現有擅自撿漂流木或載運貴重漂流木等不法情事,可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花蓮縣民專線1999、林務局0800-000-930或撥打110報案。

依森林法規定,竊取森林產物及副產物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至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法撿拾的是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櫸木、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及毛柿等貴重木材,依法還會加重刑責1.5倍,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編輯:陳仁華)11207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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