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東縣1日電)林業署台東分署宣布,自8月2日至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台東縣列入警戒區域)為止,期間開放轄管海岸地區保安林範圍的漂流木,民眾可徒手自由撿拾。
民眾可自由撿拾但不得使用機具裁切,撿拾期間台東分署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請民眾配合辦理漂流木登記。
林業署台東分署說明,開放漂流木的撿拾條件,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
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民眾都可在開放期間撿拾,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欲加工轉售,或撿拾量體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請拾得人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應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為自行使用,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若發現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請通報台東分署或縣市政府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拾得漂流物規定,給予林產物價金1/10做為報酬。
林業署台東分署提醒民眾,撿拾的漂流木除自用外,如要販賣則務必到「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https://qrc.forest.gov.tw)申請登記,並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同時鼓勵民眾購買木製品認明台灣木材標章,共同響應及支持合法國產木材。(編輯:黃世雅)11208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