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漁港未獲前瞻補助 漁業署:功能不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台東縣長饒慶鈴今天指台東縣漁港未獲前瞻補助,農業部漁業署對此表示,台東縣漁港與第一類漁港功能不同,政府曾補助台東漁港建設近15億元,必要仍會以公務預算支持漁業建設。

饒慶鈴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審計部公布前瞻計畫第3期預算審核報告,高雄市獲得預算占總補助近1/4分。包括高雄光1個前鎮漁港翻新就拿到新台幣81億元,台東縣有14處漁港,在前瞻中得到的補助是0。

對此,漁業署發布新聞稿及相關數據指出,依漁業署統計,民國108年至112年期間總計補助台東縣漁港及相關建設約2.02億元,其中包括漁港建設0.99億餘元,魚市場、冷鏈及辦公大樓建設1.03億餘元,若連同交通部補助富岡漁港交通碼頭二期工程、富岡及綠島漁港災修工程等12.9億元,合計約14.93億元。

漁業署強調,漁港分為第一類漁港及第二類漁港,分由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所主管,各漁港功能建設需求不同,台東縣市轄內第二類漁港與前鎮漁港第一類漁港的功能性、船隻大小等都不同。

漁業署表示,二類漁港主管機關依產業發展及漁港環境建設需求差異,統合建設需求後,自行投入建設經費或向漁業署及相關部會申請補助。

漁業署指出,如果縣市政府所提漁業建設,符合公共工程建設的必要性,漁業署仍會以公務預算予以支持,而非僅限於前瞻預算,會依照經費申請程序及考量地方政府所提漁業建設工程安全、急迫性及配合款到位程度及執行量能等,整體合理分配補助預算並動態調整來支持各地漁業建設。

漁業署也強調,前瞻基礎建設預算中涉及漁港區內建設為水環境改善計畫,是以跨部會協調整合,集中資源以整體性及系統性方式,辦理河川、排水及海岸環境營造、改善海岸環境為辦理項目。

漁業署重申,台東縣市轄內第二類漁港與前鎮漁港第一類漁港的功能性、船隻大小等都不同,但都是台灣漁業不可或缺的一環,中央各機關對地方建設都會照顧並一視同仁,外界不能僅以補助金額大小來論定,期盼中央與地方共同為漁業建設努力。(編輯:管中維)11208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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