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越南法國麵包攤食品中毒案 市府開罰54萬元

桃市越南法國麵包攤食品中毒案  市府開罰54萬元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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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6日電)中壢忠貞市場某越南法國麵包攤商食品中毒案,至今天上午10時共422人通報,桃市府研判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54萬元罰鍰,並啟動東南亞即時食品稽查專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民眾2日、3日購買中壢區忠貞市場內某越南法國麵包攤商發生食品中毒案,截至今天上午10時,共422人通報。衛生局研判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計算攤商資力及影響人數,處業者54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針對有症狀民眾發出問卷調查,共243民眾填寫問卷,經統計有229人在食用攤商販賣的越南法國麵包後,出現身體寒顫、發燒、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潛伏期為4至63小時30分不等,經醫院通報食品中毒民眾,就醫人數321人,其中有4人檢出沙門氏桿菌。

衛生局指出,稽查攤商越南法國麵包的製備食材,含有蛋類製品有滷鴨蛋及蛋黃醬,3日查核時發現食材備製場所冰箱溫度不足,蛋黃醬也是在家製作完成後常溫送至攤位,2日及3日2天疑似於製作蛋黃醬前,未落實雞蛋清潔。

衛生局表示,這次食品中毒案經比對民眾回填問卷,潛伏期及臨床症狀符合沙門氏菌感染的表現,因此針對業者開罰54萬元,後續若人體及環境、食品檢體檢出病原性微生物,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追蹤住院民眾,尚有16人因腹瀉、腹痛、發燒、倦怠等症狀住院中,衛生局除派專人主動電話關心民眾健康並提供諮詢,民眾多反映希望業者能夠道歉及賠償,經調查,業者有投保產品責任險,業者也表示會委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後續理賠事宜。

衛生局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將執行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昨天已要求業者應即刻聯繫食用引發不適的消費者,並就醫療費用負擔或補償方案妥為溝通處理,桃園市政府將全力協助衍生消費爭議而無法獲得妥適處理的消費者,確保市民消費權益。(編輯:方沛清)11208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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