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7日電)北市環保局表示,將把新生南路至松江路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高污染車輛進入要有標章或檢測;114年1月1日起實施,不過因範圍大、對象多,先實施宣導期1年。
北市環保局今天以新聞稿表示,劃設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至松江路(與民權東路交叉口),為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涵蓋5所學校、1間醫院、公車專用道與自行車道。
環保局指出,自114年1月1日起進入的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起重機應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台幣500至2000元罰鍰,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已分別於7月10日及7月31日邀集受影響對象及相關單位開會,沿線18里里長均表支持之外,相關公會團體也表示願意配合;後續將依空污法第40條規定,提送空維區計畫書,經環保署核定後再公告。
環保局表示,第三期空維區,全國首個劃設市區主要道路範圍的空維區,因影響範圍廣,且管制的多為不特定對象,預定自113年1月1日起進行為期1年的宣導,自1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針對違規車輛寄送勸導通知單。
環保局指出,而自114年7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首次罰鍰金額依車種分別為機車500元、柴油小貨車1000元、柴油大客貨車及起重機2000元。
環保局分別於110年及111年劃設施行第一期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後,空維區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由75%提升至99%,機車定檢率也從78%提升至99%。
環保局進一步分析,空維區管制前後於3站轉運站、3座焚化廠及松山機場進行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顯示,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約10至21%、氮氧化物(NOx)改善約25至32%、一氧化碳(CO)改善約26至33%,顯見空維區管制政策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編輯:張銘坤)11208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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