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金門7日電)颱風杜蘇芮過後,金門有民眾在烈嶼南山頭海邊發現1塊石碑,文化局長呂坤和6日與文史工作者現勘研判,此石碑是宣統二年(1910年)「公禁碑」,未來考慮放在烈嶼文化館展示。
金門縣政府文化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颱風過後,民眾李佳嶸路過小金南山頭海邊時,在一片火成岩礫石堆中發現有1塊花崗石板,上頭隱約刻有文字。
李佳嶸當時好奇多看了幾眼,更將此一發現貼在金門潮間帶的臉書(Facebook)社團,文史工作者獲知後立即趕往現場探看,包括林福德、洪清漳、洪崇禧、李秉鈞、莊宗翰、呂藝豐、洪舉光、蔡承璋等人6日都陪同呂坤和到現場查看。
文化局表示,由於石碑在海水中浸泡沙石沖刷久遠,字跡已很難辨識,經呂坤和以海砂稍微清理,粗略看到上頭有「公禁」2字,內容開頭刻有「自古山水精靈恆跨山石鞏固」等句,最後是宣統二年四月日,大意可能是禁止民眾開採石頭。
前福建省同安縣文化局長顏立水研究指出,公禁條文多數刻在石碑上,有的立在村中公眾處,有的嵌於祠堂牆壁上,也有刻在木板上,如金門大地鄉規禁約。
顏立水研究提及,違反禁約的處罰方法有數種,像新墟金柄明代萬曆14年的護林石刻,規定毀壞祖林是「非吾族人」、同安後塘嘉慶7年「澹齋小宗祠規約記」,則詛咒佔祠居住者要「滅絕後嗣」,這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信仰時代,會給違規者造成世代精神壓力。
文史工作者李秉鈞表示,金門其他地方也發現多塊公禁碑,像東村、高坑、田埔大地都有發現禁止採石的公告,可知這是官方用來警示民眾不得開採石頭。
文化局表示,金門開發甚早,從明、清時代至民國日漸蓬勃,在宮廟寺觀、宗祠內外、橋頭、墓道、石坊旁及古官道上,常見有石碑矗立,記載內容多是歌頌功德、封建時代示禁公告、文化教育、宗教民俗或表彰建設事蹟等。
文化局指出,縣府早年怕碑碣受到破壞、傾頹倒塌,在文化局北側成立「金門碑林」,集中放置15座古碑、8座新仿石碑;未來可能將南山頭發現的公禁碑放置於烈嶼文化館作為館藏展示。(編輯:陳仁華)11208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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