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處置國賓大苑遭糾正 新北:持續追蹤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18日電)監察院今天針對新北市府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新店區國賓大苑違規案提出糾正。新北市府城鄉局說,去年起分別開立6萬、9萬與12萬罰鍰,違規人已繳納;如違規將持續追蹤並裁處。

監察委員調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民國104年5月舉報國賓大苑在旅館區內違規作集合住宅,但新北市府後續未追蹤、列管或裁罰,直到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12月質疑此案涉不法,派員搜索市府工務局後,城鄉局才裁罰3家公司合計新台幣6萬元。

監委說,新北市府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辦理過程顯有怠失;且110年裁罰後,經訴願竟被以地址有誤及未先行勸導為由,隔年撤銷原處分,整體裁罰作為顯然草率及未盡周延。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15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府。

新北市府城鄉局表示,當初建商建築執照是申請旅館,後續卻沒到觀旅局申請旅館登記,去年確實經訴願提及地址有誤及未先行勸導等理由撤銷原處分,但後續在去年5月25日駁回訴願,同年5月31日開出勸導書,同年8月26日、12月19日、今年6月5日開立6萬、9萬與12萬處分書。

新北城鄉局說,違規人已於期限內繳納罰鍰,有違規事實絕不寬貸,將持續追蹤並進行裁處。

台北地檢署今年初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時任新北市工務局潘姓技士、時任工務局施工科曾姓科長與邱姓股長等3人,另依詐欺取財罪起訴潤隆建設蔡姓董事長等2人。目前全案審理中。(編輯:龍柏安)11208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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