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羈押 竹縣工務處長停職由副處長代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1日電)新竹縣政府表示,針對工務處長江良淵疑收賄案件,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江良淵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即停職,今天發布停職令,工務處長職務由副處長陳盈州代理。

新竹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縣府尊重並靜候司法調查,希望盡快釐清案情,讓真相水落石出。

縣府指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江良淵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即停職,今天發布停職令,處長職務由陳盈州代理。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等2名公務員及2名廠商因涉貪,經新竹地檢署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竹地方法院8日晚間陸續召開羈押庭,9日裁定4人均羈押禁見。(編輯:蕭博文)112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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