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太陽機車停樹蔭下遭罰1.6萬 雄警主動撤單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1日電)高雄一機車騎士停等紅燈為躲太陽停在路旁樹蔭下,因險造成後方追撞,遭民眾拍照檢舉,警方開出1萬6000元罰單引發熱議。警方指出,為免爭議,已主動聯繫當事人予以撤單。

有民眾把罰單上傳至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社團,並寫下「不要停樹蔭喔,提醒你家長輩或朋友,不然16000就丟水溝了。」有網友說,這張罰單居然比闖紅燈、未禮讓行人還貴;但也有人認為,為了躲太陽停在路中間相當危險。

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稱機車在車道中暫停在陰涼處躲太陽,差點造成後方車輛追撞;製單員警認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後方車輛幾乎閃避不及致生危險,予以逕行舉發。

警方雖然未接獲這名機車騎士申訴,但分局交通組主動發現,因之前交通部有函示「躲太陽為暫停行為,與臨時停車、危險駕駛不同,尚無罰則」,為避免爭議,日前已主動聯繫當事人,予以撤單。

左營分局呼籲,天氣炎熱,機車駕駛仍應依照規定騎到停等區等候,不宜於車道暫停;如因後方來車沒有注意到而被撞上,屆時可能得負擔肇事民刑事責任;另外,交通部已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列「躲太陽條款」,待條文修正後將加強取締。(編輯:孫承武)112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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