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督促落實通報遭糾正 嘉義市府:加強督導管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4日電)嘉義市某短期補習班今年爆發霸凌事件,但嘉義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轄內補習班落實通報規定,監察院通過糾正,促嘉義市政府改善;嘉義市府對此回應,未來會加強對補習班的督導管理。

監委林國明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他調查「嘉義市某短期補習班發生女童遭霸凌事件疑未通報,市府是否善盡職責」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政府,並請嘉義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林國明表示,有嘉義市議員在今年5月質詢時指出,某補習班發生霸凌事件,但老師見狀後,竟責罵被害女童。事發後,補習班老師及負責人卻未依規定通報;嘉義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轄內補習班落實知悉通報規定,且對於當天補習班在班務管理上及對兒童保護有不周等情形,事後也未能依法採取相關糾正或處置作為,因此監察院提出糾正。

嘉義市府教育處表示,有關補習班未落實通報部分,市府知悉後,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今年6月9日裁罰該補習班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請該補習班限期改善。

嘉義市府教育處說,市府每年皆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並函請各補習班務必加強公共安全管理、行政管理、防制性平、霸凌等宣導。

另有關稽核密度部分,嘉義市教育處強調,均依照教育部規定的標準辦理,未來也將加強對補習班的督導管理,以保護學童學習安全。(編輯:黃世雅)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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