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電動車臨停優惠達標 10月起恢復一般費率

台南電動車臨停優惠達標  10月起恢復一般費率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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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5日電)台南自民國107年起實施電動車輛路邊停車汽車前2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優惠措施,5年期間電動車數量增幅達3.8倍,評估已達初步鼓勵成效,將自10月1日起恢復一般費率收費。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長王銘德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台南市政府響應國家發展綠能運具政策,自107年起實施電動車輛路邊停車汽車前2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優惠措施。

他指出,優惠措施至今已滿5年,依據交通部統計,台南市電動汽機車登記自107年1萬5745輛,至111年成長為5萬9394輛,可見優惠措施已達成初步鼓勵成效。

王銘德表示,參酌雙北、桃園、高雄等直轄市已逐步取消電動車停車優惠措施,考量台南市停車資源有限,為符合公平分配原則,自10月1日起電動車輛路邊停車將恢復為一般費率收費,以符使用者付費精神。

他指出,為持續優化綠能運具使用便利性,台南市辦理停車場委外經營時,要求業者於平面或立體停車場各設置5%、10%充電格位,預計114年全市充電樁可超過600支,此外,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將持續盤點合適區位,建置60支智慧停車收費充電樁。(編輯:戴光育)11209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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