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5日電)高市早期山坡地劃設,參雜較多平坦土地,後因測量設備與圖資等日益精進,縣市合併後逐年檢討劃出;日前市府公告杉林、旗山等5區共約544公頃土地劃出山坡地,以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加速地方發展。
高雄市山坡地面積居直轄市六都之冠,不過早期中央公告劃定山坡地範圍時,多以行政區界、水路、道路等天然地界劃設,因此參雜較多平坦地形的土地,此類平坦地形因劃入山坡地而受到管制。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測量設備與圖資等日益精進,縣市合併後逐年分批檢討轄內平坦土地,報行政院同意予以劃出,以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水利局指出,市府9月20日起公告劃出杉林區、旗山區、內門區、美濃區及六龜區5區部分山坡地範圍,共劃出4651筆土地,總面積約544公頃。
水利局表示,經劃出山坡地範圍的土地,劃出範圍自公告日起免除山坡地範圍管制,未來開發利用可縮短申請行政程序,更有效發揮土地使用價值,加速地方發展,相關圖說也自公告日起於當地區公所提供民眾公開閱覽。(編輯:陳仁華)11209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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