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6日電)台中市政府為降低債務利率波動風險,今天市政會議中通過「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草案,將藉此引導民間多餘資金投入地方公共建設,並建置多元融資管道。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市政會議中表示,中央政府鼓勵地方政府發行公債,可以降低利息及相關支出,市府發行公債並不是因為財政不好,而是可以用更低的利率及支出舉債,未來資本調度成本就會更低。
台中市財政局長游麗玲表示,6都中目前有發行公債的是台北市及高雄市,台中市因為沒有法源,至今都沒有發行公債或市庫券,到目前為止,台中市的債務約1000億元,並不是因為台中市要舉債才要制訂自治條例,只是有法源依據,未來可視適當時機發行公債,以更低利率籌措資金。
游麗玲指出,由於利率調漲,以台中市借款利率為例,110年底時的利率約0.43%,到今年8、9月利率已上升到約1.63%,光利息支出就要約16億元,如果可以發行公債,就可以較低的利率舉債。
游麗玲說明,制訂這項自治條例草案,是為支應台中市重大建設、債務償還及調節台中市庫收支,並有效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引導民間多餘資金投入地方公共建設,建置多元融資管道,今天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台中市議會審議。(編輯:郭諭儒)11209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