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營業中2」拍攝地涉濫墾 苗縣府再罰26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日電)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在苗栗縣造橋鄉拍攝地被控濫墾山林,苗縣府對彭姓行為人裁罰4次後,今天再聯合稽查,確認農地違規屬實,依違反區域計畫法等再裁罰新台幣26萬元。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日前會同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揭露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涉嫌濫墾苗栗1.2萬坪原始森林,破壞山坡地保育區水土保持,並在農牧用地蓋違建開餐廳及民宿,違反水保、建築、地政、農業、森林、環保等法規,質疑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行政怠惰縱容違法。

對此,苗栗縣政府澄清立委所稱行政怠惰「與事實不符」,早在立委揭發前、去年7月起至上週,縣府已裁罰彭姓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累計裁罰26萬元,並勒令立即停工、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植生;違建部分則勒令依法申請補照,完成補照前停止供水、供電。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再指派地苗栗縣政處率同農業、水利、環保、工商、文觀、行政處及造橋鄉公所等單位前往現場聯合稽查;彭姓行為人配合到場陳述意見強調只配合拍攝節目,尚未對外營業。

苗栗縣府表示,經地政處調閱民國109、110年的航照影像比對後,確認5筆農業用地目前雖無營業事實及使用,但涉違反區域計畫法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立即再裁罰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另外,現場占地約60坪的餐廳違建目前堆滿雜物,已停止使用,水利處今天現場稽查確認此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另裁罰2萬元,並要求未取得水權前不得再行取水,若經查獲得按次裁罰。

苗栗縣府指出,此案總裁罰金額已達52萬元,後續改善由文觀局、農業處、工商發展處各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加強輔導業者合法申請。(編輯:戴光育)11210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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