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6日電)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收到外縣市通知2業者豬肉片產地標示不實,稽查下游41家店,皆未在現場違規批次產品;不過,其中發現1業者沒標產地、4業者標示不實,皆已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今晚以新聞稿表示,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知「新興冷凍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美國冷凍豬前腿肉製作之「豬火鍋肉片」,豬肉原產地標示為「加拿大」,標示不實。
另外,新北市衛生局通知「瑞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美國冷凍豬梅花肉製成「豬肉片」及「豬梅肉捲」,豬肉原產地標示為「加拿大」及「英國」,標示不實。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2家業者標示不實產品流入北市41家食品業者,食安官今天會同消保官啟動專案查核,現場未發現前述違規批次產品。
不過,這次稽查查獲其中1家業者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4家業者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0款,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示即日啟動市售豬肉標示查核專案,每月查核至少300件標示比對業者來源單據,國別是否與現場標示一致;年底前至少查核1000件,查核內容包含稽查現場請業者出示來源單據、來源商品原始外包裝等佐證資料,比對現場肉品國別是否正確。(編輯:戴光育)112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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