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擬訂淨零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邁向永續城市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因應氣候變遷,台南市政府去年著手擬訂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台南市議會審議,朝永續城市願景邁進。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在市政會議說明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時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2月頒訂,明定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台南市溫室氣體排放量2010年起逐年下降,2020年人均排放量為六都第3低,且低於全國平均。

台南市長黃偉哲2021年簽署「氣候緊急宣言」,台南市府去年著手擬訂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以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為架構,增修調整為49條,分為7大章節,包括總則、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循環永續推動、淨零綠生活推廣、罰則及附則。

環保局表示,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若通過後,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將廢止,屆時推動目標以實質降低碳排、加速推動綠能、優化節電設備、發展綠色運輸、氣候變遷調適及循環永續生活為6大核心項目。

此外,台南市府各單位也將全面投入推動,工務局及經濟發展局主責要求一定用電契約容量用戶或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應於屋頂或適當場所設置一定比例太陽能光電系統、儲能設備或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

交通局及環保局推動一定規模以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物流業及外送平台業應優先使用低碳運具,並按年提高使用占比。(編輯:戴光育)11210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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