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3日電)宜蘭縣政府因長短債超限,2011年被列為債務超限超強度管理縣市,要求提報償債計畫;經12年努力,縣府還債新台幣54億餘元,債限大幅降低,9月已獲行政院解禁。
縣府財政稅務局今天表示,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縣市政府長、短期債務餘額各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50%及30%;財政部對地方政府實施債務分級管理機制,債務比率若超限就給予超強度列管,並要求提報償債計畫。
財稅局指出,宜蘭縣債務超限是100年度以前所累積龐大債務,當時長、短債務最高曾達246.89億元。2011年被行政院列為債務超限超強度管理縣市,要求提報償債計畫;縣府為解決問題,之後向行政院提報償債計畫,並成立財政健全小組,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改善財政結構。
財稅局表示,除歷任縣長及縣府團隊努力還債之外,現任縣長林姿妙上任近5年來,每年也依照行政院核定償還4億元,近3年也視歲計賸餘情形,額外共償還6.3億元,因債限大幅降低已符合相關規定,9月中旬已接獲行政院公文,同意解禁,使得原本提報行政院改善目標年度116年能提早達成。
財稅局指出,因近年天災少,災害準備金有節餘,工程也有發包節餘,再加上實際歲入比預數高,尤其是土地增值稅,這些都讓縣府有更多還款能力。
財稅局表示,獲行政院解除債限管制後,縣府債信評等提高,可用比較低利率付利息,縣府也有舉債空間可備而不用。(編輯:陳仁華)11210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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