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0日電)為提高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制定並公告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今天公布第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2案,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
台南市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今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後,有2名汽車駕駛人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在裁決處分完成後,交通局依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首批事件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1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案違規地點在將軍區,為闖紅燈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2案違規地點在七股區,為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2案違規人均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違規人除繳納違規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
交通局今天新聞稿表示,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所指「高風險駕駛事件」,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或其他受社會矚目交通違規事件。
交通局呼籲,交通違規具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傷害,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編輯:孫承武)112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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