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綠能和拆違建 北市放寬屋頂設太陽能板限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為加速綠能推展,鼓勵民眾在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說,合法建物屋頂有違建者,在不影響公安和妨礙違建處理前提下,允許設置與違建結構分離的太陽能板。

建管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推動綠能政策,台北市政府今年7月公布鼓勵民眾在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的新政策。

政策內容針對合法建築物屋頂若有違章建築情形者,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和妨礙違建處理的前提下,允許設置與違章建築結構分離的太陽能板。建管處說,除可擴大民眾參與綠能,增加再生能源比例,另一方面也兼顧必要的違建處理工作。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依目前中央法令規定,屋頂存在違建時,在不影響公安及妨礙違建處理,屋主可以申請於違建上方設置太陽能板,其中結構分離型太陽能板與違建完全分開,不會影響違建拆除工作,因此北市府開放申請設置。

不過,與違建共構連結的太陽能板,則因可能妨礙違建拆除,目前仍不開放設置。

虞積學說明,合法建物屋頂如有違建,為確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不影響公安及不妨礙違建處理,應先填具「違章建築諮詢表」,向建管處確認太陽光電設備的設置類型,若同意後再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檢附文件,向台北市產業局申請同意備案。

他說,申請人取得同意備案後,續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建管處申請備查及竣工備查,即可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

建管處表示,屋主若欲設置太陽能板,必須確保設備與違建結構完全分開,屋主也不得以設備為由阻撓違建拆除作業,盼藉此政策吸引更多民眾踴躍設置太陽能板,落實台北綠能低碳願景。(編輯:張銘坤)112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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