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6日電)台中市老舊監視器最遠可追溯至20多年前,市議員指出大甲警分局轄區逾10年的老舊監視器近7成,全部汰換完需要30年,呼籲警方檢視刑案、交通事件發生熱點,優先列入汰換的指標。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新闢道路與社區以及規劃在內的建案,都可直接加裝監視器,不是全部交由警局裝設,如此也可增加新增的速度,在資源使用上較為理想。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定期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表示,大甲警分局設置的監視器近7成超過10年,有63組監視器已逾18年,其中22組設在校園周邊,若發生刑案、交通事件等,老舊監視器恐難發揮功能。
施志昌指出,不管是交通案件、刑事案件都需靠監視器釐清。監視器老舊的問題也為效果打折扣,台中最老的監視器可以追溯到民國88年裝設,目前還有11組,共45個鏡頭,大多設置在台中的舊城區。
他指出,台中市有7254組,鏡頭數3萬2036個,超過10年的組數共4500組,約62%,鏡頭數1萬8351個,約57%。大甲分局所管轄的鏡頭有446組,1728個鏡頭,其中裝設逾10年的鏡頭有306組,比例約69%,鏡頭數1041個,約60%。
施志昌說,近年大甲警分局已沒有新設監視器,很多路口發生意外或刑案,警察只能跟附近住家或店家調監視器畫面。大甲警分局今年只汰換7組,明年預計汰11組,以每年平均汰換10組,超過10年的監視器全部換完也需超過30年。
施志昌表示,現有較新的監視器也會變舊,整體監視器老化的程度只會越來越高。應評估監視器設的位置,檢視刑案發生熱區、學區或交通事件常發生地點等,列入評估汰換的指標。
李文章表示,一般監視器的使用年限為5年,警局有保養與維修,可延長監視器的使用年限。警局每年編列約新台幣6500萬,以每組50萬計算,每年約可汰換130組。為加速汰換,明年的預算增加編列至1億200萬。(編輯:黃世雅)1121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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