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超速新制上路 嘉縣阿里山公路違規件數最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7日電)嚴重超速標準新制上路4個月,嘉縣警局今天表示,已取締1162件,以中埔鄉台18線(阿里山公路)27.8公里處測站56件最多;推測此處外來遊客多,不清楚限速,導致取締件數居冠。

嘉義縣議會今天召開定期會,民進黨縣議員翁聰賢等人質詢,要求縣警察局說明嚴重超速違規較多的路段,提醒駕駛人注意,不要讓荷包失血。

縣警察局回覆,至10月底嚴重超速違規高達1162件,以中埔鄉台18線27.8公里處56件最多,其次是嘉159縣道南壇段水月橋50件。

縣警察局指出,其他容易捉到嚴重超速地點,包括嘉167縣道10.5公里、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270.2公里及台61線西濱快267.7公里處。

縣警察局交通隊告訴中央社記者,台18線27.8公里移動式測站設在山路與平地路面交會附近,推測許多駕駛開山路下山後,見到道路變得又寬、又平,不自覺提高車速,且此路段速限只有50公里,外縣市遊客又多不清楚路況,違規數量才會衝第一。

縣警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上路,提高未停讓行人罰則、增加民眾檢舉項目、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及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其中嚴重超速由時速60公里調整為40公里,可罰新台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不等,並吊扣牌照。(編輯:黃世雅)11211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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