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家族涉占公地設停車場 新北:只負責養護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9日電)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廖先翔家族涉占用公地違規設停車場,民進黨議員今天出示公文指交通部曾發文新北市府委管相關土地,市府不能包庇。工務局表示,土地委管只負責道路橋梁養護。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戴瑋姍、顏蔚慈、林秉宥、蘇錦雄及張錦豪等人召開記者會公布新北市府說謊證據,針對市府明顯怠忽職守情事,再次要求市府誠實向大眾說明。

林秉宥表示,市府遇到廖家違規就避重就輕,完全忘了身為公務員要依法行政。依公文內容,前交通部長葉匡時任內在民國103年2月27日由交通部公路局(公路總局前身)發文新北市政府委管相關土地,養護範圍就包含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管理養護事項為全部公路設施(含主體及附屬於公路設施),期程不限期,可見工務局疏於管理。

顏蔚慈指出,依據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市府除了可以要求廖家騰空返還,還可以通報業務主管機關查處,依據民事訴訟法請求不當得利及刑法竊占國土罪移送。財政局長卻說只需付補償金,市府選擇輕輕放過,還說沒包庇那什麼是包庇。

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在議場接受林秉宥等人質詢時,她針對土地委管表示,在111年接受代管水源段1347號土地,主要是新台五路停車場南側增設機車停車場,而停車場的北側土地,根據航測圖顯示在105年已開闢完成,當時土地權管單位為仍屬交通部公路局,新北市工務局委管只負責道路巡查維管有無坑洞及修補。

工務局也發布新聞稿指出,當年交通部公路局協調新北市境內道路養護由市府管養,才會在民國103年2月27日發布公告,將8條行經市區的省道道路設施養護權由市府負責,相關土地管理仍由當時公路局負責。

工務局表示,有關新台五路停車場當做出入口的汐止水源段1347地號部分土地,依照航測圖顯示,在廖家停車場出現前就已存在供鄰近建物出入,當時土地權管機關仍屬於交通部公路局;廖家汐止區水源段1272地號土地「茄苳路停車場」土地管理機關自始均為交通部公路局,從未移撥給市府。(編輯:戴光育)112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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