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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3日電)花蓮縣政府推廣騎乘電動機車,今年度受理花東基金換購電動機車補助申請,配合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政策,最高補助2萬2800元,民眾申請相當踴躍,花東基金名額全數用罄。
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指出,民國109年至112年每年補助1000輛電動機車,共已補助4000輛,每輛補助新台幣1萬元,今年1月1日開始受理花東基金換購電動機車補助申請,截至11月6日止1000個名額已全數用罄。
雖然花東基金補助1萬元的名額已用罄,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環境部及縣府仍有申請電動機車購車補助經費,汰換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1萬2800元,單純新購最高補助7000元。
環保局表示,為加速落實淨零碳排轉型,112年本縣購買177輛公務電動機車,提供各鄉鎮市村里長做公務使用,每年約減少408公噸CO2e,目前花蓮縣境內設置電池交換站共完成設置137座電池交換站(睿能48座、光陽89座)。
環保局指出,為打造更便捷騎乘環境,將持續輔導電動機車業者設置電池交換站以提升電力補給便利性,讓更多的鄉親能夠一起響應騎乘電動機車,為2050淨零碳排貢獻心力,讓空氣更清新,再進一步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編輯:黃世雅)11211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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