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都更自治條例,議員提案盼讓山限區建物可善用都更容獎及放寬興建高度,經討論後通過,若送大會,若討論過關,可配合市府都更5箭政策。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討論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北市都市更新處報告,依都更條例第18條,因開發山坡地建物涉及重大公共安全考量,但因山坡地建物近年出現窳陋且涉公共安全等狀況。
報告提到,山坡地建物申請都更時,容積獎勵會受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限制都更後建物高度、建蔽率等,導致無法充分規劃,影響所有權人都更重建意願。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提案,為推動山坡地建物重建目標,盼建物高度回歸都更條例,並排除不受土管條例限制,且建物高度與地質安全在相關規劃設計並無相對關係,建議市府放寬建物高度與建蔽率,除可減少開挖整地規模,並對維護山坡地安全有效益,符合市民實際需要。
都更處長陳建華在會議說,修法後,山坡地建物若符合都更程序,樓高可從原17.5公尺放寬至21公尺,若無法用完容積獎勵,可往上增2層樓,預估能符合多數山坡地都更案例。
王欣儀聽完後表示,接受市府修改條例內文字,但針對建物高度應保留彈性,防止容積獎勵恐用不完,若按市府建議修法內容,從21公尺向上增2層樓,樓高為27.6公尺,仍無法讓申請人有效利用容積獎勵。
都發局長王玉芬會中回應,若山坡地建物都更後,無法用完容積獎勵,後續可送至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原則上會給予彈性,最高可到30公尺,若不夠能再檢討。
議會法規委員會初審通過「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出席藍營議員認為若順利通過大會三讀,可助市府推動都更5箭政策。
台北市長蔣萬安3月間宣布啟動都更5箭,其中「法放寬」,市府除推動公辦都更,並積極檢討法令助民間加速辦理都更,包含鬆綁山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等,讓民間重建更具彈性。(編輯:張銘坤)112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