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5家飛行傘業者皆非法 縣府研擬自治條例規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0日電)花蓮發生飛行傘摔死人意外引發民代關切,縣府清查縣內5家飛行傘業者皆屬非法經營,但因中央管理辦法沒有罰則,教育處研擬自治條例草案,盼1年內完成,能有更強制性規範。

日前有外縣市遊客在豐濱磯崎玩飛行傘,發生從高空墜落身亡憾事。民進黨籍議員張美慧今天在花蓮縣議會定期大會質詢指出,縣內還有萬榮、新城等處有相關活動,盼縣內法令趕快跟上,不要讓憾事傷害花蓮觀光形象。

花蓮縣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答詢表示,飛行傘活動依據中央去年頒布「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管理,縣府積極輔導業者申請許可,也草擬自治條例,希望能在1年內完成草案,對業者有更強力督導、強制性規範。

會後翁書敏接受媒體聯訪說明,今年8月體育署協同花蓮縣政府針對花蓮的5家業者實地查核輔導,確認5家業者都沒有申請許可、都屬於非法營業;但管理辦法沒有相關罰則,難遏止業者私下攬客。

翁書敏舉例,5家飛行傘業者中,有2家在秀林鄉,其飛行區域恐與限航區重疊,此情形也是在縣府輔導之列。

至於10月底有消費者因搭乘發生事故的同一家飛行傘而受傷,民眾曾向教育處投訴,卻獲推託之詞,翁書敏回應表示,還在了解中。(編輯:郭諭儒)1121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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