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排氣定檢 中市府移交31輛機車註銷牌照

未依規定排氣定檢 中市府移交31輛機車註銷牌照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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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機車族未依規定實施排氣定檢要小心,台中市環保局今天公布,到10月底仍有逾19萬輛未定檢,其中31輛超過檢驗日起6個月,多次通知仍未實施,而移交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機車因機動性高,常在城市中行駛流竄,台中市每年應定檢機車達123萬多輛,數量高居全國第3,若車輛未完成排氣定檢,將無法確保車輛排放廢氣現況是否符合污染排放標準,間接影響空氣品質的好壞。

環保局說明,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即應依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主動前往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年度排氣定檢。

環保局指出,若機車逾期未定檢,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台幣500元罰鍰;逾通知期限6個月仍未完成檢驗者,將再裁處3000元,後續經環保局再通知限期完成定檢而仍未改善完成者,將移送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

環保局統計發現,至民國112年10月底未排氣定檢機車還有19萬6952輛,由於部分車主經通知後仍未實施機車排氣定檢,且逾檢驗日起6個月,經環保局持續列管追蹤,屢次通知給予限期改善期限,仍未進行排氣定檢,日前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移交首批31輛逾期未定檢機車名單,由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台中市自113年1月1日起,將停止寄發傳統紙本定檢明信片,全面啟用機車定檢通知簡訊E化電子服務,環保局呼籲民眾務必於車輛排氣定檢期間前往鄰近的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以免受罰。(編輯:黃世雅)1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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